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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取名太难,已经注销的公司名称可以用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9-01-11    浏览次数:    
  众所周知,南通注册公司的第一步就是要进行核名,然而如今不少创业者在公司注册核名时都面临着“起名难”的问题。昨天有位想要注册公司老板问小编:“我朋友有一家已经注销了的公司,我能不能拿这个公司的名字去核名,当做我公司的名字继续使用呢?”
  我们知道,注销公司是指当一个公司实在经营不下去而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需向相关部门申请注销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对公账号等公司相关信息。
  既然公司注销就等于退出江湖了,那我可以使用他人已注销的公司名称核名吗?
  but,没那么简单~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再次登记名字:
  1、公司被撤销满3年;
  2、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满3年;
  3、除了上述两点情况之外的原因正常办理注销年限满1年。
  因此,注销不满一年的公司,其名称是不可以拿来使用的,若您确实为取公司名称而发愁小编这就带来南通注册公司核名的一些小技巧。
  我们先来了解,南通注册公司核名不能通过的常见原因有哪些?
  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与已经办理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3、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4、工商字号使用阿拉伯数字、字母和外文等。